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挡不住的“诱惑” 【正文】

挡不住的“诱惑”

作者:吴杏萍; 朱建伟(图)
诱惑   网络   有期徒刑   被告人   人民币  

摘要:2009年12月11日,网络额达5000多万元的江苏省宜兴市首例网络案一审宣判。宜兴市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人均以开设罪作出判决,其中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裴某被依法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