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中央苏区谢步升案、熊仙壁案——中央苏区时期重大案例 【正文】

中央苏区谢步升案、熊仙壁案——中央苏区时期重大案例

作者:周道鸾 国家法官学院
中央苏区   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   反腐倡廉   中国共产党  

摘要:贪官污吏自古有之,历来为人民切齿痛恨,被人民所唾弃。反腐倡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从中央苏区成立直到建国后改革开放的今天,数十年来一直坚定不移地执行这一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总书记在十七大所作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内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为此,党中央于2005年5月和2008年5月先后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为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年1月9日和2008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要求以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在人民法院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历史是一面镜子。为贯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预防腐败,本刊在古今讼事栏目中分四期分别介绍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后,法院在各个历史时期审判的在党内外引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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