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被保险标的物被盗数额无法确定保险公司能免责吗? 【正文】

被保险标的物被盗数额无法确定保险公司能免责吗?

作者:郑燕萍; 李统才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   原告   被告   免责条款  

摘要:被盗财物受损数额无法确定,投保财产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应不应该为投保人被盗财产买单?这一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可到了具体案件中有时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潮阳分公司在为公司的办公楼、机房和所属基站购买了财产保险后,其中一个基站接连两次被盗,索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堂而皇之地拿出了"责任免除条款"和被盗受损数额无法确定两大理由来作抗辩,一个看似简单的保险问题上升成了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由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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