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凭啥先交物业费后交房? 【正文】

凭啥先交物业费后交房?

作者:黄晓云; 厉国智
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   建设开发   原告   违约金  

摘要:买了房子、付清房款要验房时却被告知:“不交物业费别想拿钥匙!”不满于这一行业“潜规则”,消费者黄敏丽把开发商宁波华龙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不应以先交物业费后交钥匙为由拒绝交房并应支付违约金21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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