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李德顺: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国”应有的文化面貌 【正文】

李德顺: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国”应有的文化面貌

作者:李德顺 中国政法大学
法治中国   文化面貌   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李德顺  

摘要:广义的“文化”,是指“普遍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文化意味着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使法治不仅仅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略,而且成为人民所信任、所依靠并日益习惯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然要求在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同步培育起相应的法治文化。应该看到,落实“法治中国”建设并不仅仅是司法系统的职责,它本质上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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