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陈吉利:以软法实现柔性治理 【正文】

陈吉利:以软法实现柔性治理

作者:陈吉利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软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规范体系   国家强制力   治理  

摘要:软法是指没有法律强制效力.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但有实际约束作用的行为规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正是软法最深刻的效力根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既应包括“国家硬法”,也应包括“软法”。软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离不开健全的硬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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