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论为民务实清廉司法行政机关的创建 【正文】

论为民务实清廉司法行政机关的创建

司法行政机关   清廉   务实   密切联系群众   司法行政工作  

摘要:“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最早由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整提出,此后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历次全会中反复强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创建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是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的必然要求,是机关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根治机关“四风”问题的迫切需要。其中,“为民”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专业优势,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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