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途径。通过鼓励和支持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在此过程中,要全程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设公民自我治理机会和平台,使公民不断感受到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权力和责任的均衡。现代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社会,公民既要懂得自我治理,还要对国家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和约束。当前,法治中国建设应当在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更多回应公民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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