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论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制——兼论中外MBO制度的差别 【正文】

论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制——兼论中外MBO制度的差别

作者:裴亚洲 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100000
管理层收购   mbo   法律规制   国有企业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摘要:一、管理层收购的概念、起源和功用 (一)国外的管理层收购制 热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简称MBO)是一种公司收购制度.它起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流行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欧美国家①.国外典型的MBO专指对上市公司的收购,通常的做法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等)集资设立一个壳公司,以该壳公司为主体对外融资,目的是收购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所有普通股股票.收购完成后,壳公司获取上市公司的全部股权,之后壳公司与上市公司合并,上市公司由公众公司改变为非上市的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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