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在借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思——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69条为背景的研究 【正文】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在借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思——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69条为背景的研究

作者:纪格非 诉讼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诉法研究所讲师,北京100088
最高人民法院   证据排除规则   问题反思   借鉴   意思表示  

摘要:一、我国现有的传闻证据规则存在的问题 普通法中的传闻证据是指在审判或询问时作证的证人以外的人所表达或作出的,被作为证据提出的以证实其所包含的事实是否为真实的,一种以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或有意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①.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