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因此,养殖环节监管是各级农业部门尤其是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意义。天祝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多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立足县情,立足实际,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有效的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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