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经济报告 从“镉米第一案”看土壤污染鉴定 【正文】

从“镉米第一案”看土壤污染鉴定

作者:陈能场; 郑煜基 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
土壤污染   源解析   土地污染   鉴定评估   环境诉讼  

摘要:土壤污染的环境诉讼是一类高度专业背景下的诉讼,并不能简单通过几个重金属数值超不超标来判断。我们应当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构建健康中国,从而从法律上倒逼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2015年3月,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一名稻农因稻米减产将周边一家企业告上法庭,这起案件被称为'中国镉米第一案'。同年6月3日开庭审理,9月10日,湖南省衡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