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法律评论 人民陪审的两个“第三波”与司法群众路线 【正文】

人民陪审的两个“第三波”与司法群众路线

作者:唐东楚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人民陪审   革命根据地时期   改革试点   实效保证   群众路线  

摘要:我国陪审制度从清末引进至今,呈现了两个"第三波":第一个"第三波"始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扬弃了清末类似英美的陪审团制(第一波)、民国时期的参审陪审(员)并列制(第二波),创造性地提出并践行了"人民陪审"的理念和制度;第二个"第三波"始于2004年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复苏,直至当下的改革试点,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陪审员制度化(第一波)的经验,吸取了""后制度虚无化(第二波)的教训,有望成为人民陪审的跃升和高峰。比较这两个"第三波"的背景、思路、文本和实施后发现,党的群众路线和行政自上而下的推动始终是两条主线。为保证实效,当下改革应当改变行政推动和"配合法院"的模式,实现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对法院的"监督和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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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

影响因子:5.12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