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船检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 【正文】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

海员培训   毕业生   培训管理   工科   航海  

摘要:第一条为满足航运发展的需要和扩大就业,吸收非航海工科毕业生从事海员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以下简称《04规则》),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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