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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标识的认知

发布时间:2022-10-29 06:09:16

期刊是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研、教育动态以及国际形势变化的重要文献载体,尤其是科技期刊,它记载的科技信息具有较强的学术性与创新性,是科研人员之间交流的重要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有很多违规出版造成标识不正确,更有期刊一号多刊,分别按半月、月、双月、季等形式发行的现象。期刊管理机关对期刊标识工作十分重视,颁布了《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形式规范》,这二部法规对期刊的标识做出了很详细的规定。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对主要标识的要求

必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而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等标识。封面其他文字不得明显于刊名,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标识直译的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同时刊印汉语刊名。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能用同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即一号多刊)。如果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就按照创办新期刊审批。

2、《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对主要标识的要求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规定刊名应印在期刊封面,外文刊名同时刊印直译的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同时刊印汉语刊名。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等标识。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期刊标识性文字不得使用毫无实据的、过于夸张的宣传语言,如:“世界排名第X名”、“中国唯一的”等。若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按创办新刊审批。一种期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即一号多刊),如:一种期刊不能以增加类似版别方式,分别出版两种以上期刊;一种期刊不能以“社会科学版”、“学生版”等字样,交替出版两种以上期刊;一种教育辅导类期刊不能分别使用“小学版”、“语文版”等字样出版两种以上期刊。

3、期刊条码的要求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第三项对期刊条码进行了规范,依据《GB/T16827-1997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条码结构由主代码和附加码组成,共15位数字。主代码第一部分前缀码977,第二部分数据码7位数字,是不含校验码的ISSN部分。第三部分年份码2位数字,公历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第四部分校验码1位数字,按GB12904-91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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