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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回归理性途径的新举措

作者: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有资产监管   国资监管   监管理念   监管重点   管资本为主  

摘要:党的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这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资监管体制转型的重要决定。在国企实践中,如何进行"管资本为主"的转型,仍然存在很多理解差异,这直接影响到国资监管体制的顺畅改革。为此,国资委适时出台《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全面具体提出“管资本”战略的实现方式,这对我们尊重国企的主体地位,让国资监管回归理性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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