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现行《著作权法》在解决广播组织IPTV直播电视节目权利正当性中的缺陷及规范难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权利界限不明的原因,通过《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解决该问题的探索,提出当前法律框架下IPTV直播电视节目的权利正当性界定方法,即将IPTV电视直播中使用作品的权利归入广播权的适用范围,既符合我国广播电视体制的现实要求,也不至由于技术领域的不同而将相同特征的权利被分化在不同的权利控制范围之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28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