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音乐教育 从"音乐给予"走向"音乐习得"--基于学生发展的音乐课堂转型 【正文】

从"音乐给予"走向"音乐习得"--基于学生发展的音乐课堂转型

作者:沈月锋 上海外国语大学秀洲外国语学校
音乐知识   课堂转型   学生发展   批判性思维   字面意义  

摘要:“音乐给予”就字面意义而言,就是“使别人得到音乐”,简单地说就是“给别人音乐”。“给别人音乐”很多时候未必会考虑接受人的喜好,就如同商场门口常年无休播放的音乐。“习得”可以解释为“学习获得”,从字面上来说,“习得”关注了人的“掌握和获得”。因此,“音乐习得”就是人们通过学习获得音乐知识,在学习中形成创造性、批判性思维,以及与人合作及沟通的能力等,即现代教育中所倡导的核心素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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