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应急管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8·11”边坡滑坡事故发出警示通报 【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8·11”边坡滑坡事故发出警示通报

吕鑫   煤炭运销   滑坡事故   安委办   企业主体责任  

摘要:8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8·11"边坡滑坡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23号),内容如下。2017年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鑫煤业)发生边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实事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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