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名可名,非常名 力可力,非常力——概念 【正文】

名可名,非常名 力可力,非常力——概念

作者:魏忠 庚商智能教育
邓析   律师行业   人人平等   教育工作者   高度抽象  

摘要:公元前500多年,与孔子和老子同龄的邓析,在郑国开始了独特的法律实验。他尝试着在竹签上刻上各种罪名概念和简单的解释,主张在法律面前按照严格的条文和人人平等。“名可名”,邓析认为可以用法律罪名形成一个概念,“非常名”,那届媒体技术的介质不行,容不下那么严密的解释,因此邓析培养了大量的讼师围绕一个“罪名”做正反方面的辩解。邓析不仅开创了中国的律师行业,还开创了名家学派和“概念”的先河,有了“概念”,今后的教育工作者才可以为各种文科的、工科的、理科的学习提供高度抽象一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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