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信息界 国务院: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正文】

国务院: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   科学数据   数据管理   数据共享   资源目录  

摘要: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提出,科学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开放共享。《办法》提出,在数据共享与利用方面,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的科学数据应当按照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科学数据资源目录,有关目录和数据应及时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面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开放共享,畅通科学数据军民共享渠道。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益性科学研究等需要使用科学数据的,法人单位应当无偿提供;确需收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和非营利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