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消毒学 不常用无菌物品延长保存期限方法的观察 【正文】

不常用无菌物品延长保存期限方法的观察

作者:王燕; 刘薇; 王利华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青岛266003
延长保存期   无菌物品   保存期限   灭菌后   气管切开  

摘要:无菌物品法定有效期为7~14d,凡超过有效期时限,必须重新灭菌。有些无菌包是备用的,如救护车、抢救车上的气管切开包、穿刺包等,这些物品在备而不用或很少使用的情况下,反复灭菌小仅费时耗力,而且加速了物品器械的损耗。为寻求一种能使无菌物品延长保存期限的方法,将压力蒸汽灭菌后的干燥无菌包立即密闭于双层塑料袋中,置于密闭的器械柜内,并应用过氧乙酸熏蒸消毒的方法延长保存期,并进行埘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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