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物业管理 长沙新规规定电梯维修无须等“2/3以上业主签名” 【正文】

长沙新规规定电梯维修无须等“2/3以上业主签名”

物业维修资金   长沙市   电梯   签名   业主  

摘要:按照现行规定,电梯故障、房子漏水这样的急事,得占受益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才能动用物业维修资金修缮。维修资金使用难,是目前长沙各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近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今后,长沙凡出现电梯故障、外墙渗漏等应急维修情形,维修费都可直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难、使用难的状况将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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