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 部级期刊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杂志简介:《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1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669/TU,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永远跟党走·庆祝活动、永远跟党走·党员先锋、永远跟党走·党建视点、永远跟党走·党建华章、永远跟党走·红色物业x

主管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国际刊号:1671-0991
国内刊号:11-4669/TU
全年订价:¥ 422.40
创刊时间:2001
所属类别:经济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4
复合影响因子:0.08
总发文量:6832
总被引量:971
H指数:7
立即指数:0.0029
期刊他引率:1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新春联谊会在京举行

    刊期:2008年第01期

    2008年1月24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北京举办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迎春联谊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陆克华,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张小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田在玮,中...

  • 北京物协欢聚一堂迎新春

    刊期:2008年第01期

    2008年1月29日晚,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2008年新春联谊会在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隆重举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副会长徐俊达、秘书长陈伟、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北京市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王守一等领导出席了联谊会。北京物业管理协会部分会员单位及相关行业单位代表近180人参加了联谊会。

  • 《建设部关于修改〈牧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8年第01期

    近日,《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潋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 维修资金有新政济宁市民扎堆办房证

    刊期:2008年第01期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再按照购房款的3%进行缴纳,而是按照所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山东省济宁市不少已经购房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市民开始琢磨着变化前后的“经济账”,一些购房价格比较低却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市民纷纷扎堆办理房产证。

  • 天津南开区加强旧区物业管理

    刊期:2008年第01期

    近日,天津南开区旧楼区整修和管理工作初显成果,在旧区物业管理方面走在了市内六区的前列。自2003年9月以来,南开区房管局以沱江里、三潭西里两个小区为试点,开始对整修后的旧楼区进行物业管理。截至目前,旧楼区物业管理项目涉及南开区10个街道、101个居委会、115个旧楼改造小区,

  •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首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诞生

    刊期:2008年第01期

    近日,第二届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颁证大会举行。本次活动通过企业报名、区县经委、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查询、市民参与,最后由上海市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审定,推荐出108家企业(其中工业类73家、服务类35家)为上海市中小企业“品牌企业”,推荐出208项产品(其中工业类126项、服务类82...

  • 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审议通过

    刊期:2008年第01期

    近日,《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提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志着西宁市物业管理将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西宁市物业管理服务自2000年起步,特别是2003年9月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物业管理服务在规范化、法制化上迈上了新的台阶,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据统计,

  • 江苏举行住房维修资金立法听证会

    作者:高明勇 刊期:2008年第01期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南京召开《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会上,来自江苏全省七大相关领域的11位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为该办法草案“挑剌”。主管此事的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称,这是江苏“开门立法”的开端,以后类似的立法听证会将会成为一种常态。

  • 解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刊期:2008年第01期

    2008年2月1日起,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同时,1998年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废止。本文通过新、旧《办法》的对比,对新《办法》作一些解读。

  • 打破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僵局

    作者:王子成 刊期:2008年第01期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以1998年建设部与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简称老办法)为依据建立的。但由于制度设计、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上的原因,不少城市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并不能及时使用。一方面大量的商品房开始步人大中修期,急需资金维修;另一方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处于沉淀死寂状态,遭遇尴尬。

  • 南通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谈

    作者:沙红 刊期:2008年第01期

    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自2002年5月开始,南通市为了确保商品房及时建立起完整的“首期维修资金”,保障房屋的售后维修不脱施设备得到及时修缮与维护,又监督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 浅议业委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作者:杨晓刚 刊期:2008年第01期

    2007年底,国家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共同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具有极强的规范、指导作用。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文件,如《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 对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若干建议

    作者:林德光 刊期:2008年第01期

    继《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之后,业界关注已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也将相继出台。为了更好地交存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 上海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

    刊期:2008年第01期

    2007年2月16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传出消息: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制订初步方案,将进一步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早在2001年1月1日,《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2001年6月19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结合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就《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文的应用问题做了解...

  • 成都市加强维修资金各项监管工作

    作者:乐宇 刊期:2008年第01期

    《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3年多来,以实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机制的全域覆盖为目标,不断提升临管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透明化程度,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共为全市3054个物业区域的60.52万户业主、共计7849.49万平方米的物业建立了维修资金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