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分析内蒙古某县村卫生室补偿政策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方法:采用文献法、访谈调查法,并对数据进行挖掘。结果:从筹资渠道看,该县2013年对村卫生室各级财政补偿经费2 725 206元,一般诊疗费为2659 720元;财政补偿经费分配方式包括: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807 971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偿额为1 190 419.53元,绩效考核额为678 505元。结论: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下,必须保障好村卫生室的利益;优化补偿方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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