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收支结构的影响。方法:选择上海、四川和重庆地区共12所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研究对象.收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的收支结余等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上升了20.24%,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从实施前的36.86%和49-30%增长到实施后的41.68%和52.72%,增幅分别为13.09%和6.95%。收支结余率实施前后分别为-1.06%和-5.78%。降幅为-443.39%。结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财政补助收入和医疗收入比重不断升高,药品比重略有下降。但多数基层医疗机构收支亏损增大。同时。基层医疗机构在服务能力和补偿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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