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实证的角度,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定点医疗机构道德风险,即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的环节和特点,用“病例一对照”方法选取安徽省2006年6个试点县与6个非试点县的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子宫肌瘤与脑血栓作为研究病例,用同行评审法判出不舍理医疗费用。结果显示:(1)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不论是县级还是乡级医疗机构,药费都是最容易发生不舍理费用的费别;(2)为规避经办机构的监管,试点县的县、乡级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的发生较分散.即不规范行为较隐蔽。基于研究结果,文章提出不舍理费用控制策略:(1)采取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的综合措施改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局面;(2)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以总额付费为核心的混合支付方式,把费用控制主体转移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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