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和规范医院药品核算权责发生制的标准及其方法。方法:比较和分析深圳市4家医院2003—2006年分别采用收费处实际收款制和采用处方、医嘱发生制进行药品核算的数据结果。结果:采用处方、医嘱发生制进行药品核算的盘点亏盈率为0.1%~0、9%.与国家制定的标准相符:采用收费处实际收款制进行药品核算的盘点亏盈率为1.0%~16.%,与国家制定的标准相差较远。2种方法比较也有显著差别。结论:处方、医嘱发生制是实现医院权责发生刺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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