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保费用的结算是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镇江市作为首批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对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完善.从1995年的"按服务单元付费"到之后的"总额控制"、"个人账户按实支付、统筹基金总额控制".从2001年起,我们又进行了"总额预算、弹性结算、部分疾病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的探索.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不断地调整充实,目前已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符合镇江市医疗保险现状的部分疾病按病种(含手术,下略)付费的结算办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