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武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互助合作医疗费用超支情况分析及对策 【正文】

武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互助合作医疗费用超支情况分析及对策

作者:谭洪玲 湖北省武汉市儿童医院430016
武汉市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职工子女   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  

摘要:武汉市为了解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就医问题,从1983年开始实行统筹医疗,但医疗费用过大,财政难以承受.从1996年开始,武汉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体制实行改革,制定了自愿参加、费用共担、互助合作、经费调剂使用的原则.费用筹集采用财政补贴,享受单位、享受人共同承担的方法.即职工按子女人数每月交纳医疗费10.00元.职工单位按参加互助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互)子女人数每人每月交纳10.00元.市财政按1994、1995年2年平均水平的50.00%给予子女医疗费补助,每个子女全年定额经费为7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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