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卫生法制 涉及门(急)诊病历医疗事故争议的举证责任 【正文】

涉及门(急)诊病历医疗事故争议的举证责任

作者:王凯戎 北京市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100050
门诊病历   急诊病历   医疗事故   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  

摘要:患者T为某市郊区某村电工,2001年3月29日下午4时在工作中因脚扣滑脱,从4~5米高处摔下致伤腰部,被送致X医院。据患者称,当时拍X光片2张,医师谓未发生骨折,属“软组织和肌肉挫伤”,无须特殊治疗,开了一些外用药让患者回家,此后腰部经常疼痛,但患者不能提供当天在X医院就诊的门诊病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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