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引言:重新理解康德法哲学的必要性 虽然不管对于康德哲学这个思想史的专门领域,还是对于法学这个传统学科,学界现今的研究成果都已可谓是蔚为大观。但是这两者的交叉部分——即康德法哲学——却长久以来都未受足够的关注。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方面:首先,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康德的法哲学似乎并没有严格地按照经典的理性批判的结构来处理论题,而是把未受批判和纯化的经验概念引入,所以,不少哲学研究者倾向于把它看作是他本人哲学体系之外的不成熟作品,研究价值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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