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石油和化工 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 建立农药等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正文】

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 建立农药等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作者:陈传武 不详
负面清单制度   水污染物   流域水污染防治   高残留农药   安装规范  

摘要:【本刊讯】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将实行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含磷洗涤用品等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据悉,汉江在湖北省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9%,在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条例》规定,向汉江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安装规范的排污口标志牌,建立污水排放台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