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清代科举八股文的衡文标准 【正文】

清代科举八股文的衡文标准

作者:龚延明; 高明扬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古籍研究所教授; 杭州310025;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古籍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杭州310025
清代   科举考试   八股文   阅卷批语   评价标准  

摘要:清代科举考试以八股文为考试的主要文体,以“清真雅正”为衡量八股文章优劣的标准,此标准在《清代珠卷集成》保留的珠卷文章及批语中可见一斑。“理、法、辞”是八股文写作的几个必备要素,“气”依靠文章而呈显,珠卷批语基本都是围绕“理、法、辞、气”而作。“理、法、辞、气”这四方面是考官阅卷批语的具体操作层面,“清真雅正”是对“理、法、辞、气”的总体要求,考官从“理、法、辞、气”四个方面来衡量科考文章优劣及登第高下。这一标准与当时提倡的文风有关,它从明代的“醇正典雅”演进而来,因八股文的功令要求而定。此标准在清初就被明确规定下来,并呈逐渐强化之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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