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穆斯林 伊斯兰教制度建设新成就——“三个办法”修订亮点解读 【正文】

伊斯兰教制度建设新成就——“三个办法”修订亮点解读

作者:韩积善; 刘杰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教务部
伊斯兰教   修订   制度建设   解读   教职人员  

摘要:2019年6月12日,《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与《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正式公布施行。其中,“三个办法”为时隔十三年后的再次修订,这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上位法紧密衔接,针对我国伊斯兰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关系到伊斯兰教内部自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使我国伊斯兰教界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新时代伊斯兰教教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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