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老年 不让“以械养医”替代“以药养医” 【正文】

不让“以械养医”替代“以药养医”

作者:张玉胜
以药养医   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   医疗器械   医用设备  

摘要:明明去看普通小病,却被要求去做“高科技”检查,诊疗费动辄几百上千元,这种现象今后有望得到遏制。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防止从“以药养医”转变为“以械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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