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起源于1956年,正值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为了满足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1956年1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题为《加快设计进度,提早供给图纸》的社论指出:“大量地采用标准设计和重复使用图纸,是加快设计速度的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1956年5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设计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加速编制并广泛采用标准设计。1956年10月,原国家建设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个标准设计工作规范性文件——《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批、使用暂行办法》,并成立了原国家建委标准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的前身),由此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事业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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