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教育学刊 论法治教育隐性课程的建构 【正文】

论法治教育隐性课程的建构

作者:叶飞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法治教育   隐性课程   显性课程   法治精神  

摘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法治教育,不仅需要显性课程的开设,同时也需要隐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法治教育的隐性课程可以通过与法治生活的有机联结,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来传递法治观念以及法治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成长。通过隐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法治教育将凸显出生活性、行动性、间接性、持久性等特质,避免法律知识、条文的直接灌输的弊病。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教育,有必要增进学校制度生活的法理规范性和程序正义性,形成公正平等、权责明确的学校法治文化,同时建构主体参与的学校法治实践体系,更好地实现法治教育与学生的法治生活世界的有机融合,从而稳固而持久地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及法治行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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