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四川省:就业扶贫九条措施 全力助脱贫攻坚 【正文】

四川省:就业扶贫九条措施 全力助脱贫攻坚

家庭劳动力   生产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   岗位补贴   劳动合同  

摘要:一是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三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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