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女士前往邮政速递试干快递员工作2天并达成签约意向,但此后邮政速递公司告知,由于其是女性,所以总公司拒绝签约。马女士因此将邮政速递诉至北京市顺义法院,认为邮政速递涉嫌就业歧视。近日顺义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邮政速递赔偿马女士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赔偿公证费、体检费等费用6500余元。(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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