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江苏省:失业人员2011年可领物价补贴 【正文】

江苏省:失业人员2011年可领物价补贴

失业人员   物价上涨   江苏省   补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摘要:江苏省于2010年12月发出《关于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78号),通知规定:从2011年起,以省辖市为单位,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季度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当季度省辖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过当季末月城市低保标准的25%,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