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从积极的就业政策到就业促进法 【正文】

从积极的就业政策到就业促进法

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   实践经验  

摘要:2002年,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同志的主持和推动下,制定并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对打开我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时确定政策期限为3年。2005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明确提出,有关政策不但不能停,并且还要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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