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保生活到再就业 【正文】

保生活到再就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再就业工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再就业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基金  

摘要:保生活只能保一时,再就业才是根本出路。1998年,针对大批企业职工下岗,生活无着、就业无门的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通过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和“三三制”(政府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资金)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为进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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