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再就业工程 【正文】

再就业工程

再就业工程   解除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   失业人员   再就业问题  

摘要:在原有计划体制下不存在失业和再就业问题,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和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出现,大量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也要通过社会分流安置,因而出现就业转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的问题。1993年,当时的劳动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英国等国家“就业重振”的口号和用项目推进工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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