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宁夏自治区[2009]28号文件精神,青铜峡市劳动就业局对该市所有的城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都进行失业登记,并给予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对已领取《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免费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实行登记备案制,使《就业失业登记证》成为城乡劳动者双向流动就业的“绿色通行证”。此项政策的执行,打破了城乡户籍制度的区别,完善了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使城乡统筹就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真正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人本服务理念,将为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情况的统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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