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于近日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即由原来的469元/月调整为525元/月。这是该市自2004年1月1日执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以来第四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与2004年1月相比,增加了161元,增幅达44%。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加上同时发放的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以领取577.5元。据悉,杭州市同时还调整了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标准,即由原来的187.6元/月调整为210元/月,从而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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