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停发失业保险金——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正文】

停发失业保险金——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作者:汤碧峰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   就业形式   重新就业   失业人员  

摘要:在国务院的《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而其中涉及就业的有两条,即第一条"重新就业的"和第六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在一般人眼里,这里最容易掌握的条款,而在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过程中,恰恰成为最难把握的规定。我们知道,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大集体以上单位招工录用,才算就业。而进入新时期后,就业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除了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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