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一份“辞职报告”引发的纠纷 【正文】

一份“辞职报告”引发的纠纷

作者:陈贻佳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  

摘要:[案例简介]李某为某纺织有限公司的合同工,1992年9月双方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从1999年3月起李某经常感觉头晕、全身乏力,2001年1月9日晚突然晕倒在车间,后送医院急诊,医生诊断李某患有重度贫血症。建议:不能从事危险、繁重、夜班的岗位,且需较长期治疗调养。因此,李某向公司请了6个月病假。2001年7月10日,该公司通知李某回原岗位上班,李某找公司领导要求调换白班岗位,公司以没有适合岗位为由,拒绝李某的要求,李某坚持已见。双方协商不成时,公司要求李某写辞职报告并告知不给予经济补偿金,但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于是,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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