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经济周刊 国办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 【正文】

国办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

知识产权   转让行为   印发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进行审查。审查类型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及其申请权。审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对我国国家安全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发展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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