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经济周刊 7月起汽车销售新舰实施:不得加价售年 【正文】

7月起汽车销售新舰实施:不得加价售年

汽车销售   服务收费标准   销售管理   三包凭证   经营场所  

摘要:7月1日起,商务部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于汽车销售加价、提供三包凭证、明示配件来源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办法》明确说明,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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